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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锦衣公子


乌云密布,狂风席卷,暴雨如泼。

哗哗的暴雨中在屋檐前形成一片水幕,清冷的水汽顿时冲散了几天来的暑气。高欢坐在一张粗陋的木椅上,坐在门口看着外面白茫茫的暴雨出神。

来到高家庄已经两天了,这小小山庄的数百口人,从上到下都认了个遍。两天的时间,也让村民不在把他当个热闹来看。

平淡无趣的山村生活,也让高欢意识到,这并不是他所追求的。强大的力量,不知何时也把他的野心点燃。人生一世,若不留下点痕迹,就化作飞灰无声消逝,那也太无趣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高欢就一改前世的消极,始终在积极的拼搏向上。可以说,现在的他,已经和前世判若两人。在不知不觉中,高欢已经完成从消极懒怠到积极进取的自信自强转变。

法相这样的人,都可以凭借毅力智慧,一步步走上天阶,成为绝世强者。他有着比法相优厚十倍的条件,毅力智慧也不逊色与法相,没道理登不上天阶。

石峰在一旁观察着高欢的神色,为了高欢,他特意停留了两天。几天的相处,他也了解了几分高欢性子。高欢这个人,接人处事都很温和有礼,虽然涉世不深,心中却自有锦绣。别说在这个小小山寨,就是在首阳府那样的州府所在,高欢亦是一等一的人才。

“贤侄,恕我直言,你是人中龙凤,天地何等广阔,我辈男儿,岂能困居山野。”石峰突然说道。

高欢微微笑道:“石叔,你救我出山,有什么话只管直说便是。”

石峰嘿然一笑,“我真是可惜你一身本事。你何不和我一起去首阳府,到了那里,你才会知道世界有多大。到时候,你若不嫌弃,可也以来我们石家帮忙。”

高欢站起身微鞠一躬道:“我父母以逝,对此地也没什么可留恋的。愿意随石叔闯荡闯荡,不过我身无长物,还请石叔多多照应。”

石峰大喜,拍着胸口保证道:“这都小事,衣食住行都抱在我身上。”

等到雨停后,高欢就出去和高家庄的众人告辞。众多亲戚自然是热情挽留,见高欢执意要走,几个婶婶、姑姑的也是免不了痛哭一场。

第二天天还没亮,石峰、石远、高欢三人就收拾行囊出发。石峰石远这两天又采集了一些草药,加上杂物等,也收拾了两大包。

三人走了两天山路,在明川县乘船直下,又走了三天,一路顺顺利利的就到了吉州州府首阳城。

首阳地处东北要害,位于紫川江畔,东接白苍山脉,北通边疆天狼堡,南连帝都天京,是连通南北的转运中枢,人口逾百万,是东北五州最重要的中心。

远远望去,首阳城方方正正,近十丈高的青色城墙,巍峨雄壮气势不凡。紫川江自城南绕过,岸边帆桅如云,人如密雨,热闹无比。

石远裂开嘴大笑道:“这里就是首阳,里面人多的像蚂蚁,漂亮女子满街都是。啧啧,那叫一个繁华热闹……”石家在距离首阳百里外的柳县,石远对于首阳城也是极其的向往。说起首阳的繁华,那他是抑制不住的兴奋。

高欢都不知听石远说过多少次首阳的情况,但亲眼看到这般大城,还是有点震撼。轩辕皇朝统治下的帝国,其繁荣昌盛还在高欢的估计之上。

进了城后,石远就领着高欢去了东城区的一间住所。石峰则独自一个人去药铺卖药。石家的这间住所,是一个小院子,只有东西两个厢房。里面有个上岁数的老翁看家。这里是石家为了往来方便,特意在首阳城买的房子。

首阳城虽大,却没有高欢想要的。住进来后,高欢就深居简出,几乎大半的时间都在院子内独处。

期间,也和石远石峰返回柳县的石家去看了看。在柳县内,石家也算的上是个土豪。族人数百,还有田庄、鱼塘、药铺、布庄等产业。

石峰到是很想招揽高欢,可在一次闲聊中,听到高欢是四阶的修为,又要去太一道拜师,这让他立即断绝了招揽的心思。他们石家的池塘太浅,可养不起志存高远的高欢。

身居闹市,却心如止水。完全沉浸在修炼中的高欢,不知岁月。似乎一眨眼间,已经过了过三个月。

二月的首阳城,积雪还没化尽,房檐下还挂着一根根晶莹的冰挂,格外冷冽的春风从窗口中吹了进来,让穿着夹衣的石远浑身一哆嗦,精神陡然一振。

“兄弟,你就带着我去吧……”石远不管高欢的摇头,一味的重复这这句话。看到高欢收拾行装,石远却突然提出要和高欢一起去太一道拜师。

高欢自然不肯,不说路途遥远等因素,只是石远的资质就只是中平,太一道三年一次大开山门收的是天下英才。石远这种,却是怎么也称不上英才的。还有,石远熟悉他的出身情况,而且心思率直,也许会出什么问题。

石远却是打定主意,这两天都是和高欢在软磨硬靠,说什么也是不改变主意。

高欢走到是容易,可在石家待了这么久,这么就把石远扔下却是太没人情了。无奈下,高欢只能道:“太一道是当今第一道宗,入山是要当道士的,石叔他们不会同意你去的。”

石远闻言撅嘴道:“别骗俺了,太一道是道宗不假,弟子又分外门、内门、真传、嫡传四种。只有要继承道统的,才会出家。而且,就算是出家,也是允许结婚生子的。”

高欢哑然失笑,“你到有心。可是,此去路远,不知要过多少险阻。这比采药还要危险。你若真想去,让石叔来和我说,我就带着你。”

石远憨厚的大脸上露出几分狡狯,“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等我去喊二叔。”没过一会,石远就硬拽这石峰回来了。

一进屋,石峰就对高欢满是歉意的道:“我这个侄儿一根筋的,他打定主意,那是谁也改变不了。能去太一道拜师也好,就算入不了门,也见识见识天下英才。石远不懂事,就要拜托贤侄多关照他。”

高欢见石峰跟着过来,就已经料定他们必定也是商量好的。这个却是无法拒绝,当下站起身道:“石叔这话太见外了。几个月都是石哥在关照我。他经验丰富,这次远行,我还要他来照顾呢。”顿了顿高欢又道:“不瞒石叔,这次拜师也是苏师遗命。我此去能进入到有几分把握能拜入山门。石远我就没有办法了。”

昊阳令虽然不能明说,却也要说清楚。免得石远到时候见了心生不满。

石远见高欢话说的明白,态度也诚恳,心就放下了。对于石远拜师的事,石家并没有抱多少希望,但既然有这个机会,让石远去看看也好。万一成为太一道弟子,那整个石家都要跟着借光。

至于高欢有什么办法能拜入师门,石峰到也是很好奇。但高欢不说,他也不好勉强。凭他们之间情分,却不可能说让高欢把这个机会让给石远。

几个月下来,高欢都是按时交房钱的。不论怎么拒绝都没用。石峰也认识到高欢的性格坚定,别看平时温和如水,在大事上绝对有自己的主意,而且,不会被别人所左右。

临行在即,老狐狸石峰也忍痛大出血,领着高欢石远上了首阳府最热闹的状元坊街。这条街上都是各种商铺,古玩珠宝、衣服首饰、兵刃武器,甚至还可以买到法器。衣食住行用,应有尽有。

找到一家宝隆的成衣老店,石峰大方的道:“贤侄,这里的衣服你随意挑两套。”

高欢一笑,他在这里待了三个多月,虽然很少游逛,对首阳城却已经是很熟悉了。石峰说的大方,底气却不那么足啊。宝隆可是老字号,真正的精品都在二楼三楼。一层大堂内摆的都是便宜货色。

宝隆大堂内四壁贴金,脚下大理石板光可鉴人。周围的伙计都是衣衫整洁干净,精神利索。石远很少来这种地方,不免有几分拘谨,眼珠乱转,却不敢随便走动。

高欢随意挑了一件淡黄的细麻长衣,棉质的中衣、内衣,又买了双编织精巧的麻鞋。穿在身上试了试,长及脚面的长衣长短肥瘦刚好,细麻的质地柔软又比绸缎多了种质感,高欢换上这身长衣后,顿时比刚才的粗布短打装扮多了几分飘逸出尘。

在巨大铜镜前照了下,高欢对觉得还不错。对于穿着,高欢还真没有什么要求。不过人在世上,也不能太突出。破衣褴褛还是锦衣玉带,对他现在的身份来说都是不合适的。

从二楼下来一个锦衣公子,看到高欢时禁不住目光一顿。穿着细麻长衣的高欢,五官英伟,身材修长,举止自然洒脱,气度从容沉静。那人一见之下脑子就中就不禁冒出一个词来:光风霁月。

那风姿并不慑人,却有着让人心折的神秀气朗。哪怕是千百人中,也能一眼就看到他。百万人的首阳城,却从没见过这般人物。

等石峰抢着要付账时,掌柜却说早有人代付过了。高欢顺着掌柜目光看去,就见那锦衣公子正微笑向他点头。高欢也拱手致意。但他不愿意平白受人情,还是坚持自己给了钱。

看到高欢等人出了门,锦衣公子旁娇柔柔俏的小侍女皱着鼻子道:“这个人真是不识抬举啊。”

锦衣公子不以为意,悠悠笑道:“此人风姿不凡,若有机会,到要结交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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