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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八节 没了?(2 / 2)


怒火就这样冒了出来,吉昂森伯爵抓起摆在桌上的一个昂贵瓷杯,狠狠砸在地上,摔得粉碎。

“他们这是要我死啊……我还能坚持多久?”伯爵满脑子都是愤怒的念头:“这样下去可不行,我得想办再买一些那种橘子,越多越好。我要变得年轻,我要变得充满力量。尼玛的谁要是敢挡老子的路,我就杀了他!”

……

尼莫是个不折不扣的幸运儿。

很多人觉得孟买不如新德里的居住环境那么好,但是尼莫认为孟买才是真正的天堂。当然,对比基础必须以印度国内为限制。

他是一家小服装厂的老板。产值不算高,却足以让尼莫过上富裕的日子,算是这个国家里的有钱人。

之所以能买到那枚生命之果,完全出于偶然。

对于华夏人,大部分印度人都有种本能的敌意。这种说法并不夸张,原因很大上是多年前的那场战争。谁也没有想到华夏军队那么强悍,这让很多印度人在不服输之余,也产生了“要不咱们现在来掰掰腕子”之类的想法。

尼莫倒是没想那么多,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赚钱的人就是好人。管他什么国籍,管他什么民族,管他什么性别。

尼莫有几个外国朋友,平时在推特上交流的时候,知道有种叫做“生命之果”的东西在国外市场很受欢迎。那就是普通的橘子,至少在当时的尼莫看来的确如此。

能够在孟买看到生命之果销售,的确让人意外。尼莫自己也说不清楚那天到底在想些什么,总之就是这样:拿出相当于五千多美元的卢比,在一大帮围观者看待傻逼的怜悯目光注视下,自己买了一个生命之果,当众吃了下去。

尼莫至今清楚记得当时众多围观者的议论。

“恒河女神在上,这家伙一定是疯了。那么多的卢比,足够我过上好几年了。”

“一个橘子就能卖那么多钱?我在乡下种了几棵橘子树,看来今年的果子可以卖个好价钱。”

“生命之果……它凭什么叫这个名字?这是亵渎神灵的行为,必将遭到诅咒!”

就因为这枚橘子,尼莫被一个抢劫团伙盯上了。

印度电影里有很多神奇的场景。正义好汉面对几十上百的坏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只靠一双拳头就能从枪林弹雨中像赵子龙那样杀个几进几出。邪恶的警察会勾结军队,开飞机坐坦克还有防空联装炮各种子弹炮弹不要钱似的朝着好汉身上招呼,好汉却连汗毛都没掉一根,随便动动手指头就能毁灭一切。

重点不在于正义战胜邪恶,而是好汉毫无神力,仅仅只是普通人!普通人!普通人!

尼莫觉得自己一定是被电影里比超人绿巨人还要威猛的好汉附身了。站在小巷中央,两头路口都被堵上。每边各有两个面色不善的家伙一步步朝着自己靠近,为首的那个膀大腰圆,另外三个一看就是随从,佝偻着背,手里像杂耍艺人那样捣弄着匕首。

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小子,不想死的话,就把你的钱包老老实实交出来。”

尼莫是个善良的人。平时走在路上遇到乞丐,他总会拿出零钱施舍。虽说这次对方的要求有些过分,钱包里那些大面额卢比尼莫很是有些不舍,可是掂量对比着彼此的力量,他还是做出了聪明的选择,拿出钱包。

按照正常情况,事情到这里已经基本解决。劫匪也是人,目的是钱财,可能的话,他们也不愿意沾染人命。看到尼莫很老实,劫匪也放下心来。偏偏一个劫匪看中了尼莫的衣服,用刀子威逼着他现场脱衣服,另外一个家伙也趁机要求得到尼莫的裤子。为首的劫匪被他们说得哈哈大笑,看待尼莫的眼光也有些变化,充满了讥讽与嘲笑。

有些冲突简直爆发的莫名其妙,总之尼莫挥舞拳头朝着那个笑声最大的家伙脑袋上砸下去。他很愤怒,对方要钱也就罢了,还要对自己进行人身侮辱,这在尼莫看来根本无法忍受。明知打不过,但是拼了,干死一个算一个。

一个打五十个听起来就像神话,一个打四个就明明白白发生在尼莫身上。他像拳击手那样把四个劫匪打翻在地,然后拿起电话报警……那一天,他成为了警察局里众人交口称赞的传奇。

尼莫上了报纸。虽然那时一家以荒诞新闻和色情内容为主的小报,尼莫却在那天的头版占据了大半个页面。随着名声传开,很多人对他产生了好奇心理,也有更多记者跑过来采访。

单单吃下去一个橘子当然不可能变成超人。灵玉橘对食用者体质的确可以进行有效的改善与强化促进,却没有电影里蜘蛛咬人以后让目标变成蜘蛛侠那么神奇。那场与劫匪之间的拼斗,与其说是橘子的功效,不如说是尼莫在愤怒与恐惧之下,身体潜能大幅度爆发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