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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第6节(1 / 2)





  《春居》并没有多少华美的辞藻,各种修辞手法用得也不算夸张。可不知道怎么,畅读下来好似梦中少女所见的春居,转眼出现在人眼前。

  开头微微悬疑,后续又带上了浪漫的爱情。这种题材不算罕见,甚至唐雪君听过相似的戏曲,但这个故事就像是新瓶装旧酒,在白话畅销小说里到底不多见,读起来格外有趣。

  至少论新颖,有。论文笔,也有。论有趣,着实让人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哪怕卖不到格外畅销,也不会成为无趣著作。

  最绝的是文字内容结构上的把控力。文章在一万字的时候停住,卡在恰如其分的地方。正好卡在少女冲去邻家找小少年的时候。

  唐雪君有点恼:怎么就不能再往下写点?她可想知道隔壁的少年长什么模样。是温和妥帖的,还是那种看似坏小伙,其实本质良善的。

  同是在出版社里,两个人看书速度是十分快。区区十分钟,投稿来的这点内容就彻底看完了。

  唐雪君有点恼,宋姐则是在那儿惊叹:“有意思。不能和红楼和游园惊梦比,但确实读上去非常通畅,不拗口,也没多少冷僻的词。如果出书,估计不少人会看。”

  宋姐依依不舍松开看稿的手:“没想到现在的小姑娘这么厉害。”

  唐雪君惊异看向宋姐:“小姑娘?”

  宋姐点头,想起这事哭笑不得:“真的。我那姐妹是去乡下看外婆。她回来路上碰上的小姑娘。听描述长得特别特别好看。她给我讲了十句话,八句在夸那个姑娘漂亮。我也真是服了她。没见着人,我听着都像神仙下凡了。”

  当然她也没想到,小姑娘长得漂亮,字却那么凌冽。而字那么凌冽的人,还能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这文章字里行间简直是将少女的心思剖在了明面上。

  区区一万字,半个字没写到隔壁的小少年,硬生生已经让读者细品出来,少女是喜欢隔壁小少年的。

  唐雪君自己这儿是早报。早报通常刊登的都是阳城新闻,以及一些广告、寻人启事等等。也有板块刊登的是短篇文章,很久不刊登长篇了。

  长篇现在大都放在杂志上连载,杂志可不关她的事情。

  宋姐也想着这个事:“我觉得最适合放在《碧玉》杂志。陶主编不正负责这个么?”

  唐雪君一听《碧玉》杂志,当即就不乐意了。《碧玉》这杂志刚开始说是专程出来给女孩子看的。考虑到女人才了更了解女人,所以找了陶编辑。

  但现在专门看这类书的姑娘不多,全阳城都没多少人订,所以销量一直不好。陶主编年纪大,思想太过深刻,想着《碧玉》这个名字也没说一定要写情感故事,觉得女孩子多懂点好,什么都改明白些,于是慢慢什么都往里加。

  没有定位的后果是销量虽然涨了一点,但很快又毫无声息了,如今销量比以前还不如。

  出版社都考虑着把这班人马一口气全换了,改去负责别的杂志。或者这班人马干脆停刊,重新开个新杂志。

  《春居》这个故事不管怎么说,丢在《碧玉》里,属于碧玉蒙尘,浪费了故事本身。哪怕以后出版了,名气也完全不能一概而论。

  唐雪君都没法维持日常的好态度,“啧”了一声:“不行。哪能丢《碧玉》里。还不如丢在早报上。长篇就长篇。不然《碧玉》停刊了,《春居》怎么办?”

  宋姐顿时也想起《碧玉》可能要没了这个传闻,好奇问了声:“真要取消了?”

  唐雪君压低声音:“怕是年内就没了。明年订杂志的名册里,要么直接删掉,要么改个名字出别的。陶主编前些天正在和上面磨呢。”

  宋姐叹气。

  早报说起来不合适,不过早报订的人最多,价格给的也还成。一次邮寄过来的内容能分三天发。宋姐这么一算,再看了一下稿子,发现还真能分成三天发的分量,分得是正正好。

  说是小姑娘,可这笔力着实惊人。

  宋姐不负责这块,见唐雪君真心喜欢的样:“那你和姚主编说一声。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这类的文章。我记得他喜欢纪实的。”

  唐雪君点头。

  两人把稿子重新收好,再挑出自己需要的那些邮件,各自回了自己办公室。阳城出版社到底还是大的,每个办公室里坐了五六个人,全都是知识分子。

  唐雪君一放下那些个信件,拿着三木的《春居》直接找上了阳城日报主编姚主编。

  姚主编大早上刚到没多久,刚泡好了茶,推着自己的眼镜看报。他穿着短袖白衬衫,胸口别了一支笔,很有范。可惜茶水太烫,一喝就将他眼镜熏成两个白圈,看上去好笑极了。

  唐雪君把信放到桌上,语气献宝一样:“姚主编,看我抢了个什么宝贝过来。”

  姚主编放下报纸瞥了眼,本来是舒服弯着背的,见了昂贵的信纸以及上面锐利有个性的字,顿时腰板挺起,探身向前:“哟,好字。”

  唐雪君当即笑开:“那是。写得也不错。宋姐刚说登《碧玉》上,我立马抢过来说日报也能登。快看看,故事有趣得要命。”

  是个长篇。

  姚主编心里有点咯噔。

  他拿着纸细看了一下。

  看完故事,姚主编细品了品,再品了品,禁不住点了点头。

  他觉得这个老先生很有味道。看似从少女出场来写,实际上第一个故事在写初恋。而且老先生骨子里正,喜欢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事。

  这种故事男人喜欢,会想到自己最初的欢喜。女人也喜欢,因为期待有这么一个守着等着自己的痴情人。从消遣角度来说,老少皆宜,且不费脑子。

  “有意思。有点意思。三木……”姚主编思考了下日报的版面,“到底是第一次投稿,不要太靠前。原先写诗的那一块,旁边位置就很合适。我记得上次看到一首诗,讲白头偕老。放一块儿凑个热闹。”

  投稿收稿要走个流程,也不是他一锤子就完全定了的。而且确认刊登了得给钱。

  姚主编见唐雪君亲自拿过来的,就交给了她:“余下的事你看着办吧。最好是见见人,确保《春居》后头的内容能及时给我们。好久不登长篇了,这个得保证才行。小河村也不远。”

  他完全没想到这个故事撰写的人会是个小姑娘,心里完全默认是个老先生写的。

  唐雪君也没多提,生怕主编觉得小姑娘不靠谱,又没有名气,到时候连载不完,干脆开场就不给人刊登了。她连忙应了:“好嘞。我这周六就去。”

  周六上班,周日放假。她早点去当放两天了。

  姚主编点头。